专业课程设置
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、刑法、中国法制史、民法、法学方法论和法理学、经济法总论、财税法、竞争法、金融法、企业公司法、涉外经济法、消费者法和产品质量法、房地产法、社会科学研究方法、专业外语。
教学安排
进修时间2009年8月—2011年6月,课程教学一年半,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,双休日授课,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。
收费标准和缴纳
1.进修学费20000元,一次交清。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,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,视为自动放弃学习,不退进修费。教材费由本人自理。
2.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除了缴纳上述进修学费外,还需交纳考试费、论文指导和答辩费。此部分费用按照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缴纳。
颁发证书
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,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。
报名条件
1.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遵守法律、法规,品行端正,优秀业务骨干,身体健康,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。
2.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3.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,工作三年以上,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,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,可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。
报名
1.报名时间:2009年3月—8月
(节假日均有值班老师接待咨询和报名。)
2.报名手续:带4张1寸近期彩色照片,交本人最后学历证、学位证的复印件(A4纸)各一份,填写《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》。
3.网上预报名地址:
4.联系电话:010-58840290 韩老师
报到注册时间
2009年8月15日(周六)报到,办理注册手续;
1.学员须持学位证、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,中国人民大学主管单位复审验证;
2.交纳学费20000元(尽量刷银联卡);
预订书费600元(现金)(学业结束多退少补),也可自行订购。
3.领取课表及相关材料。
4.现场拍摄电子照片。
马上预报名!(预报名后可与老师直接交流,确认详细信息后正式报名)